p; 已有媒婆来替人提亲了,爹一个都看不上眼,还刻薄地嘲讽,“祖上福薄地白身寒门,还想娶咱家地金凤凰?我呸,有多远走多远。”
如此来往了几遭,没人再愿意上门了,暗地里嘲笑说这甘家也不掂量下自个的身份,异想天开,闺女再漂亮,也不敢和姓甘地做亲家。
时光悠悠,一晃甘梅就是大姑娘了,硬没嫁出去,为此娘亲哭闹了好多回,直说爹鬼迷心窍,把女儿耽误了。
“你个蠢婆娘懂个屁!人家相士都说过,要慎重,可不能坏了命道福祗!”爹张嘴就骂,又慈祥地对甘梅说,“好闺女,你爹我晓得轻重的,一定给你寻个有贵气的好人家。”
甘梅觉得爹的眼神,不像是在看女儿,而是瞅着件金光闪闪的活宝贝。
姑娘只想自己能赶快嫁出去,她不挑剔也不祈盼什么,管夫君是老头还是残疾,只要能让疼她亲她的娘脱离苦海,就值得了。
爹不依,还是白日做梦地等着贵人从天而降,从而一举翻身,过上气派富贵的生活。
对甘爸而言,可能这也算癔病的一种吧,都已经败落到了没家没田,住草棚让婆娘出卖身体的地步了,再没点美梦来麻痹自己,那他还不如死了的好。
这心态可怜而且可恨。
从河边传来的细碎微风,轻轻撞着从棚顶的茅草梢,甘梅拿手背擦干净湿润的眼角,悄悄起身,蹑手蹑脚地摸出门,屋檐下垂着张还没干透的狗皮,姑娘忍着辛酸,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再哭出来。
一张毛皮晒干了,能卖十来文钱,爹交待过,不准碰,但甘梅下了决心,无论如何,要让心爱的小伙伴入土为安。
她听着棚屋里隐约的呼噜声,解下狗皮,死死抱在怀中,朝河畔走去,寻了处背阴的角落,没锄头铲子,拿手挖,勉强弄出个小坑,安静地把花豆仅存下来的事物埋葬了。
“这儿靠河,如果有魂灵,记得自个抓鱼虾吃呀,咱花豆最聪明的,会扑哧扑哧地刨水哩。”姑娘惨笑着,站直身子,回首望着晨雾下的家,发了阵呆,然后头也不回的朝郯郡走去。
她准备把自己卖出去。
这会李臣才刚起来,正在客栈底楼的堂中吃早食,一碟冻干肉加碗鸡丝烩面,正吃着香呢,听见跑堂的伙计在门口赶人,“去去,哪来的寒碜人,这儿是随便进来的么?”
“我找人。”回话的是个声音挺好听的姑娘,略有些耳熟,但想不起来哪里听过,李臣随意抬头望过去,差点一满口面堵到嗓子眼里。
居然是前天夜里寻欢时,碰见的那个妇人的女儿。
“喂,活计,我认识她。”李臣拍着胸,咳嗽着吞下食物,然后喊道,本来不关他啥事的,但当时差点睡了这丫头的娘,又瞧见她死了狗,哭得凄惨,多少是因为自己,有点内疚。
也不知她入城要找谁,想着唤过来问问,只要事不太难办,能帮点忙最好。
“吃了没。”等女孩在旁边的席案坐下,李臣和蔼地问,又琢磨肯定没吃,便让伙计再去端碗鸡丝面来。
“昨儿我找徐家姐姐打听过,你们是住在这里。”少女微耷着眸儿,“所以想来寻你谈笔买卖。”
什么徐家姐姐大概就是招待崔启年的舟娘吧,赖汉嘴贱多话,亲热时连自己住哪都讲出来了,李臣一边暗自责备,一边吃惊地询问,“敢情你是找我?买卖?”
“那天看你的语气,似乎挺有钱的,吃条不值钱的狗,就拿金银朝地上撒,让我爹趴那摸了好久。”姑娘轻轻地说,“又是外乡人,正好,呐,愿意买我么?做妾做婢都成。”
她的表情平静得没半丝波澜,仿佛嘴里说的是别人的事情,只是提起狗时,稍稍顿了顿,“一栋宅子,几亩郯郡边的上等田地。”
“可干嘛找我,而且,你也不必……”李臣既是震惊又是摸不着头脑。
“因为有钱,我又认识的,只有你。”姑娘捂着胸口,“别嫌贵,我应当值这个价。”
s:据明朝陈嗣源所写的《汉昭烈皇后墓碑》所载,甘夫人名梅。
甘梅的年龄有两种说法,一为188年,一为6年,前者太小,刘大纳她时还不满十岁,简直太禽兽了;后者太大,按习俗,早出嫁了。
所以本文中甘梅的年龄为在下虚构,不必深究。
第四十节 那萍水相逢的少女与狗以及夏日的哀愁[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