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丽纱转过身抬脸望着亨利的眼睛,说,“给我一些时间好吗?我现在心里真的很乱,我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了。”
第一章:
第一个案子1
如果没有足够的耐心,你也许永远都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这么一个人,这么的生活着。
陌儿警官将他称之为杀人魔——李卡拉,并且把抓捕他定为了人生第一目标。每一天,他都会将李卡拉作为对手幻想上百次。尽管这样,陌儿警官知道的也只不过是些猜想,而我不同,我有幸知道,并且和他很熟。
事情是这样的,我和他同住在一个屋檐下,人们称我这种寄生虫为宠物,有时也会直呼我的名字——猫头鹰。
李卡拉今晚又会有行动,是一个喜好婚外情的作家和他的情妇,他已经盯了他们很多天了,现在他正在把门锁好准备出发。
街头北风吹的很冷,每个人都裹着大衣走的急色匆匆,这个样子是没有人会注意我们的。我会赶在李卡拉之前到达现场,不然每一次还没有看的尽兴便会被李卡拉打断,真是个既讨厌又恐怖的家伙。
那个作家的笔名叫幻影重重,写过很多的科幻类小说,在文学界有那么的一席之地。这是我的了解,从李卡拉的日记里看到的。我趴在他卧室的窗前,怜悯的透过玻璃窗望着里面,他和他的情妇正坐在床上盖着厚厚的被子看电视,丝毫感觉不到死亡的迫近,嘴里面还不停的嚼着那些被定义为垃圾食品的零食,我知道他每嚼一下李卡拉就会靠近一步。
我是不会救他们的,李卡拉说他们是罪有应得,死亡对他们实际上是一种解脱。
我能模糊听到里面他们在对话,我把耳朵紧紧贴在玻璃上,耐心听他们在谈些什么。
作家在问情妇,说,“要不要吃香肠?(暗指男人的那个东西)”
情妇摇摇头,说,“太冷了,食欲都冻没了。”
作家还不甘心,说,“没事,我帮你暖暖。”
情妇无奈的说,“好。”
之后的时间,我就只能听到女人轻轻的呻吟声了,像夜莺在鸣叫一样。我把耳朵挪离玻璃窗,眼睛定定的望着里面。床上面只还剩下情妇一个人,带些情不自禁的颤抖,我猜的到作家去了哪里,也猜的到他躲在被子里正做些什么。
作家是从来不会保守的,特别是对自己看中的女人,这是个特殊的职业,就像李卡拉的现在这个身份一样。
作家正做的事情我很熟悉,因为很早很早之前,我见李卡拉和他老婆做过,不过那事情已经过去很久很久了,足有十年时间那么久。
李卡拉的老婆是跟一个小公司的厂长私奔的,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杳无音讯就如同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我想她是去了夏威夷的海滩日光浴去了,因为那是我知道的最远的地方。
第二章:
第一个案子2
李卡拉的到来将我从回忆中唤醒,他站在卧室的床前一声不吭,我敲了敲玻璃窗,示意我也要进去。
作家和情妇发现的时候,已经晚了不止是半拍,你永远不知道他是怎么进来的,因为当你发觉的时候,刀已经架在了脖子上。
李卡拉的话很柔,就像在泡一杯浓茶一样,那么的细腻认真,他说,“不要说话,保持继续。”
他的话让人听不出他的愤怒,不像是一种阻止,更像是变态的鼓励。
作家和他的情妇都没敢尖叫,他们不清楚面前的大块头下一秒会做什么,唯一理智的选择就是按他的话去做。
我当时在想,那肯定非常痛苦,因为除非受
过特殊培养,不然在那种情况下是很难硬的起来的。
墙上的钟表滴答滴答的行走,时间在一分一秒的过,对任何一个人来讲,那都是一种煎熬。终于等到作家射出的那刻,趴在他情妇的身上不愿再动,李卡拉神秘的笑着,此刻他是命运的唯一掌控者。
我瞪大眼睛看着里面,完全忘却了凄厉的寒风正吹在我的身上,会有更吸引人的事情发生,就在眼前的里面。如果把我比作是卫星的话,里面就应该是力大无比的地心了。
李卡拉从怀里掏出绳子递给作家的情妇,提醒她起来做事,把作家紧紧捆绑了起来。李卡拉享受的望着她的工作,从黑色风衣兜里拿出支香烟,点着火轻轻抽上一口。
你永远都不会清楚他在想些什么,只因为你不是他,就这么简单。
李卡拉灭了香烟,坐到床沿上面,刀子又靠近了情妇的喉咙一点。情妇想往后缩一缩,被李卡拉紧紧拉住了手臂。作家的额头开始冒汗,在灯的照射下做了光的反射,我斜眼看了下时间,时钟显示在九点零七分。
李卡拉从牛仔裤兜里掏出手绢为他擦了擦,像对待一头迷失在茫茫沙漠里的骆驼一样,顺便还拍了拍他的肩膀。
李卡拉指着情妇问作家,说,“她是你老婆吗?希望上帝能保佑你说的全是实话。”
作家诚恳的摇了摇头,此刻他只是一个任人鱼肉的猎物而已,他没得选择。人们永远都是痛苦的,有选择的时候,为了选择而矛盾。没有选择的时候,又会为了这个而苦恼。
李卡拉冷冷的明知故问,说,“你老婆人呢?”
我想,作家肯定一辈子都没有这么委屈过,他们的生活总是飞扬跋扈的。
现在他唯唯诺诺的说,“她到外地出差去了,她在一家外企里面做售后服务工作,你认识她?”
李卡拉微微一笑摇了摇头,说,“我只是想和你闲聊两句,大可不必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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