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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2/2页]

陆行八万里 大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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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臭子的街坊四邻挺好说话,偶尔有跑腿出力气的活儿都让小伙子去干,也不吝啬几两银子。每次去街坊家串门的时,臭子总是喜欢瞧瞧邻居们新添的物件,自己家里的东西也是按邻里家的买,除了不买贵的。
      酒楼里的掌柜就是同住在巷子里的街坊,早起帮他干活到午饭后每月得五两银子,管午饭。不算平日里去掌柜家被小姐叫去做些修修补补的力气活儿,精打细算的臭子觉着很划算。
      将身上搓了个遍的臭子生怕错过了哪个地方,又不放心的搓了一遍。“想想也就是今儿了。”从澡盆里跳出来的大小伙一定会吓的姑娘惊慌失措。
      臭子今儿要做一件大事,去白帝城外拔了那把墨色大刀去,臭子都想好的名号,“墨起为我铸,金刚为我开。”
      去往城外的路上,小伙子哼起了在酒馆里学的小曲儿,“清天里好日光,小妹妹站在窗头望情郎,一步一句碎念,两步让我心慌。昏沉夜里好月光,我在窗头等情郎,天公定要作美,要小雨儿初下,我亲手将伞递给他……”
      墨起扎进了城墙里,离地一丈多高,刀下的墙上刻满了密密麻麻的诗文,“长平瓦震武安初,赵卒俄成戏鼎鱼。四十万人俱下世,元戎何用读兵书。”
      这是写在最北面的一,谈不上喜欢。
      脚步不停继续向南百十步,“峥嵘壮年,得尸骨四百千,得声名千万户。峥嵘壮年参佛说,一句,无谅,二句,无言。”臭子喜欢这句。
      十二岁下山,在白帝城活了六年,最喜欢的是躺在午后的院子里读书,次之是夜里热炕上数钱。
      从懂事起就有人告诉臭子,“你爹叫白起,死在白帝城。你娘叫卫兰,也死在白帝城。”本命叫做白6沉的臭子更喜欢师傅给取的名字,李大广。
      李大广在城墙下仰头站着,墨起足有胳膊长的刀刃露在外面,红木刀把已经变成了黑色刀刃上还有铁锈糊着。
      已经是六境山上人的李大广深吸一口气,离了城墙三四步的他走了第一步。曾经取走数万人性命的墨起不肯挪动步子,推了年轻人一把。李大广咧嘴笑了笑,“百万力气奈我何?尝挥刀四十万,杀人杀鬼杀神仙。”
      李大广咬咬牙,盯着墙上的墨色长刀跨出了第二步,“我就是山上神仙,我尽是锋芒,毫不吝啬。”
      “下了南山见你,是春,有柳絮,有婀娜花开。白帝六年春秋,攒的一身好意气,正风光,刀剑傍身才是英雄少年郎。”
      李大广出拳,“我正风光,我正英雄少年郎。”砸裂了城墙的李大广一把将墨起攥在了手里,顺手挽了好几个刀花。
      三脚踏开金刚境的李大广下山六年又是一位山上人。
      文莱城里有大事,酒馆里的伙计拔了黑刀墨起,无人敢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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