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李家大院。
“孤风,起床了!”
门外周思雨的声音又响了起来。
穿戴整齐之后,看着一脸急不可耐的周思雨,孤风真想掐死她。
昨晚上凌晨四点才下的飞机,还没到七点她就跑到孤风的房间咋呼,说是要参加马小玲的生日宴会。
生怕孤风睡过头一样,每隔三两个时辰就来说一次,搞得孤风都没睡好。
“我说我最近是不是哪里得罪你了?”
孤风没好气的问道。
“没有啊?怎么了?”
周思雨不明所以。
看她似乎一点觉悟都没有,孤风都要抓狂了。
“好啦,别生气了。今天是小玲的生日,你准备好了生日礼物没有?”
王语嫣打了个圆场。
她也知道周思雨是好意,而且今天是马小玲的生日,她可不希望孤风蹦着个脸去参加生日宴会。
“还没呢!现在才四点多,我出去转转,看看有没有什么好的礼物。”
孤风说了一句之后便自顾离开了。
“谁惹到他了?还有,他怎么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周思雨看着王语嫣,一脸迷惑的说道。
“没,可能是今天没休息好。”
看着周思雨做错了事还一脸无知的样子,王语嫣也是感到头疼。
走在胡同里,孤风正思索着该买些什么东西作为礼物的时候却碰到一群人。
准确的说是七八个染着五颜六色的非主流正围着一个衣衫褴褛的男子痛殴,地上还散落着零碎的木屑。
男子双手抱头,蜷缩在地上,任由几人打骂也不吭声。
“还敢反抗!信不信老子弄死你!”
一个染着红发的非主流还在叫嚣。
然而当他说完这句话之后刚好瞥了一眼路过的孤风,眼中露出一抹惊慌。
那个红发非主流也不叫嚣了,狠狠踹了地上男子一脚,转身就带着其他几人人狂奔而去。
“没事吧?怎么被人打也不反抗?”
孤风上前扶起倒地的男子。
“谢谢!”
男子显得有些狼狈,脸上青一块紫一块的,鼻子还在不停地流鼻血。
当孤风打量了一下眼前的男子的时候才发现还是个熟人。
准确的说是见过一面,这个男子就是上次在米其林连锁店买冰淇淋的乞丐。
“你不是乞丐?”
孤风看了下散落在地的碎屑才发现这是一把破木吉他。
“不好意思,我没恶意的。”
意识到自己说话有点伤人,孤风赶紧解释道。
“没事!我是个北漂,来到京城已经三年了。”
男子有点伤感的说道。
他伏下身子,对着地上的碎片捡了起来。
“你是个歌手?”
看着男子对着地上的破木吉他碎屑悲痛哭泣了起来,孤风不由想到。
从男子的身上他可以看出其对音乐的热情与喜爱,看到他的身影仿佛看到了上辈子的自己。
男子没说什么,只是抱着一堆破木吉他的碎屑走开了。
“这是我赞助你的,我期待你崛起的一天!”
孤风趁着男子不注意便把身上的华币塞在他的怀里便快速的走开了。
“谢谢!”
男子仿佛被触动了心弦,看着孤风离去的背影喃喃说道。
胡同里的事情对于孤风来说只是个小插曲,此时他正在一条古玩街上挑选着适合的礼物。
“老板,这套银针怎么卖?”
孤风走到一个无人问津的摊子。
装满银针的古朴盒子当生日礼物再合适不过了。因为严格说起来,从小受到马正阳熏陶的马小玲也属于医者。
“500万华币!”
老板说起这个价格的时候眼睛都不眨一下。
听到这个价格,孤风诧异不已。
并不是因为这个价格离谱,反而是太便宜了。
“刷卡吧!”
孤风看到一旁的os机,递过那张黑色银行卡。
老板生怕孤风反悔一般,快速的结果银行卡就刷了起来。
就在孤风离开的时候,不远处一个男子走了出来。若是孤风还在,肯定能认出这个人正是刚才参与痛殴的红发非主流。
孤风不知道的是,他高价购买银针的消息不胫而走,而且说的有鼻有眼,短短的时间内竟传遍了整个京城圈子。
孤风一脸兴奋的回到李家。
刚刚买的那套银针,他结合医书记载证实是华国历史上十大名医之一的玄晏先生的专用银针。
“哇,你们看,我朋友圈里流传这么一个消息。据说是一个不知道是谁的二货花了500万华币买了一套价值百来华币的银针!你们看,还有流水账单图片呢。”
周思雨挥舞着手机朝着王语嫣和独孤芳菲说道。
一进门,刚好听到这话的孤风脸色黑的吓人。因为这消息分明说的就是他!
“孤风,你回来了?礼物买到了吗?”
王语嫣看到一旁站着的孤风,出声询问到。
听到这话,孤风实在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没买到就算了,你唱歌那么好听。到时候上台唱首歌绝对比送礼物强得多了!”
独孤芳菲一脸善解人意。
“对对对,我们出发吧。小玲应该等急了!”
周思雨想到还要参加马小玲的生日宴会,手机也不看了。
“那好,到时候我送她一首原创歌曲作为生日礼物。”
孤风借坡下驴,顺口说道。
实在是不知从何说起,因为就是告诉几女那盒银针所代表的意义根本就不是金钱能衡量,她们也不会相信。
来到马小玲家,孤风脸色更黑了。
因为马小玲家离李家就隔了一条胡同!想到今天周思雨的所为,又是一阵气闷。
一旁的王语嫣看着他这副模样不由掩嘴直笑,看得独孤芳菲两人一阵莫名其妙。
“快点,就等你们咯。”
第九十七章冤家路窄[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