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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大朝会(一)[2/2页]

汉风长歌 莫非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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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三十多岁中年文臣,都不抬眼看他们。
     甚至在姬舜路过他一侧时,鼻子中发过冷哼声。
     刘煜是王室姻亲,行同王子,便跟代成君、福源君站在了一起。还有就是胖子平陵君,只是这家伙两眼挺着两在大黑眼圈,试图隐藏于众人当中,想不被重视。
     试问一群正常身材的人当中,混入了一个体量明显出格的胖子,想不突出都难。
     刘煜心说这家伙昨晚不会跟上官芸儿相谈甚欢,然后展开了文艺思想的大碰撞吧?
     再环顾四周,又看到了那位对姬舜不理不睬的文臣。
     “四表哥,刚才那个没礼貌的人家伙是谁?”刘煜问道。
     “那是司寇范谏之,是蝶儿的胞兄,也是范家的继任家主。”姬舜回答道。
     原来范氏也曾是晋国的一流世家,只是在应对王室扩张时,被迫靠边。现在范家家主是范谏之的父亲范思,不过范老太爷年过七旬,早不太管家中常事。
     范谏之便是范家主事之人,他本就是范家嫡子,跟范蝶儿更是一母同胞。妹子难产而死,一尸两命,让他对姬舜有了很大的怨念。
     “原来这家伙就是连平的便宜姐夫啊。”刘煜想起来,这人可是当时派人来抓自己的黑手。
     刘煜看着范谏之瘦削的脸庞,隐隐就觉得这人很难对付。
     不一会儿,他看到了几个白胡子文臣走了进来,其中便有国学别院的山长董其琛,后者见到刘煜后,还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
     刘煜当然知道其中的意思,想必是会站在他们这边。
     “表弟,听闻昨日在翱翔山,你遇到了歹人袭击?”福源君凑近来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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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个小毛贼而已,都被我轻松打发了。”刘煜随意回答道,项家死士搞出这么大的动静,想不惊动别人都不行,更何况是消息灵通的福源君。
     “项家死士会是小毛贼?看来表弟果然不愧是榜上豪杰。”福源轻声笑道。
     “八百年公侯项氏,拆不断的熊罴腰板。这项家可不好惹啊,表弟若是觉得危险,不仿可住到我府上,比老四家可安全多了。”
     “大表哥,你多虑了,项家虽然现在在会稽起复,闹不起多大的乱子。更何况我当年打得他们躲入了山越之地,大不了将来我再打他们一次罢了。”
     刘煜笑道,“要说起来,我是最不怕熊瞎子的。”
     他拒绝了,晋国国内的王位之争早就开始,自己从过龙门山的时候已经绑上了代成君的标签,再改变站队,毫无意义。
     想来姬懿是觉得自己在国学别院做得有些突出,摆出了一副善意来。
     “哦,那就祝表弟在绛都安康。”姬懿皮笑肉不笑地道。
     “大王驾到,众臣行礼。”只听到宦官的声音响起,殿内顿时安静了下来。
     头戴冠冕,身着绛墨底色的王服,清楚可见王服之上,有凤鸣的图案。晋国姬氏本就是周朝同宗。
     周人以“凤鸣歧山”为开国祥瑞,因此多以凤凰图腾为王室标志,晋国姬氏自周天子覆灭之后,便是以凤凰为图腾。
     魏氏崇尚的朱雀与凤凰虽然都是从鹑鸟进化,但两者之间却存在很大的差异。
     最直接的就是凤凰有五色,朱雀只是赤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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