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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写小说的干货[1/2页]

最强大神在隔壁 一个王呆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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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家里,一开门,露露迎面扑过来,在他脚边亲昵的蹭来蹭去,向他摇着长着长毛的小尾巴。
     露露是他收养的流浪狗,犬种是京巴。
     见到它时,是在一个炎热的晚上,得了细小的小露露被放在纸箱子里,遗弃在路边。
     纸箱上写着:此狗三个月大,得了细小,出不起医疗费,求好心人收养。
     他路过纸箱子,看了一眼苦苦哀鸣的小露露,直接把它送到了宠物医院。
     在他精心的照顾下,露露渐渐好了起来。
     他亲昵的摸了摸露露的头,把门关上,走到书房里,分析起顾小妮的书,拿了纸笔,一边看,一边写写画画。
     露露一直呆在他的脚边,也不叫唤,主人的气息,让它感受到无尽的安全感。
     分析完毕之后,大一堆的问题浮现。
     首先是开场情景,过于老套。
     又是男女主角亲密的戏码,写言情的几乎百分之八十以上都会用的场景,在她的小说里依然能看见。
     百分之一百不变的开头,一点新意都没有。
     之后,便是节奏的问题。
     一件事情明明能够一章三千字写完,她非要水到四千字乃至五千字,这不是消耗读者耐心吗?
     有些事情可以不用详细的描述。
     比如男主角拥有的昂贵杯子,在正常的情况下,可以写成:XX手中的透明的玻璃杯看起来平淡无奇,但实际上是XX大师的作品,价值XXX元。
     然后利用侧面描写,告诉大家,男主非常厉害:这不是一般人能够拥有的杯子,看样子,这个男人的地位不一般,因为这款杯子,全球只有一个,它底部的波浪压花,是独一无二的。
     但顾小妮的描述让他吐血。
     她的内容是:男主角手中的玻璃杯装着水,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晶莹剔透,在杯底上,有一个她从来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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