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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梓眸色没有一丝震惊,他也不打算遂了沈雁书的愿。
     她像一只小猫一样,眼眸中闪过一丝失落,很可怜。
     他之前就是这样觉得,沈雁书的眼睛适合撒娇,适合装可怜,总让人难以拒绝。
     他垂下头,细长的睫毛上染了雪,眉眼间萦绕着一汪红尘,他闭上了眼睛,也关上了红尘。
     “不许亲我嘴。”
     沈雁书眸光亮岑岑,高兴的点点头,她很遵守约定,没吻他的唇,一米六的她在一米八的他面前都显得格外矮小。
     她踮起脚尖,冰冷的唇瓣轻轻触了触他的左眉眉尾。
     他眉眼生的极为周正,俊美与英气半分,沈雁书想得很久远,久到他们能够生同衾死同穴,久到还可以留下一个他们在一起的证明,比如生一个孩子,像他。
     常有魔鬼与不甘之人试着画皮,用以掩饰容貌的残缺,性格的不完全,尝试着掩饰心头的罪恶,皮精美到看不出一丝破绽,但从来没有一副骨头能够撑起它。他们缺少一副如少年般的神造骨,所以一次次的拖拽着少年,磨着他骨上的锋芒尖刺,他们的骨畸形破败,所以连同着把少年的骨也一并折断磨碎。
     他依旧闭着双眸,睫毛轻轻颤动,沈雁书看了几秒,或是更多时间。
     —
     酒店里,沈雁书蜷在被窝里,江梓躺在沙发上,头枕着右手手臂,曲着一只腿看着天花板。
     窗外还是很热闹,无尽的烟火照亮了整座小城。
     两人心照不宣的没了话题,也心照不宣的没了睡意。
     他伸手扒拉了一下很厚重的被子,总感觉自己心头很热,燥的慌。可这又不是身上的毒发作的预兆。
     他觉得自己多半是病了,可能会一次又一次的允许沈雁书亲自己,他从小到大最讨厌的就是跟别人有肢体触碰。
     两年多了,他还是分不清自己到底是不是喜欢沈雁书。他承认,之前好一段时间,他觉得沈雁书跟盛思卿赵顺他们是对等的,都是兄弟没啥好藏着掖着的,他最拎不清楚的那段时间刘炜又去世了,接着跟盛思卿他们几个决裂了,身边只有沈雁书了。
     想着,他不禁一笑,原来自己也挺怕孤独的。
     沈雁书对他很好,但这不代表他就觉得这是喜欢,因为在遇到沈雁书之前,他混的也好,有人关心有人宠。
     “嘿,老大小可爱。”赵顺捧着一杯奶茶走进来,插上吸管送到他面前,“我把第一口给你喝。”
     江梓抓住奶茶吸管,眉眼一弯咬着吸管就不打算放开,两个腮帮子鼓起来猛吸,眼看着就快要被他干掉了半杯,赵顺急忙拍着他的手背:“撒开,我的娘诶,你早说你要喝,我就买两杯了,撒手撒手撒手。”
     李洋笑了声:“你就不长记性,他哪次不是这样。”
     赵顺好不容易把他的爪子给拍掉,抱着还剩下小半杯的奶茶苦着脸:“炜叔,乾哥,盛哥,你们仨评评理啊。”
     盛思卿瞄了一眼,用嘴型说了句活该。
     刘炜十分护短,让赵顺别和他计较:“来,我给你钱,喝完了就买嘛,十多块钱的事儿。”
     “手机拿去,要什么味儿的自己买。”程乾把手

第211章 宠[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