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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是怕我吃了你吗[2/2页]

穿成太子后每天都想退位 ~沫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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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把刑部侍郎拉下了马。
     “参见太子殿下。”
     工部等人如履薄冰地行礼。
     “免礼免礼,来,帮我做样东西。”
     工部尚书悬着的心猛地一松,“殿下想要做什么?”
     “铅笔。”
     “?”
     一炷香时间后,云凌望着工匠的动作,连忙上前。
     “多了多了,黏土放多了,石墨粉与黏土是三比一。”
     云凌在一旁一步步指导。
     天色黑了以后,也还未完成。
     “对,搓成长条,明日放在阴凉的地方一天,之后再放入陶窑烧制······”
     云凌将做法一一说了出来,工部的人记下,她才离开。
     正常情况下,她还需要几天才能拿到铅笔。
     一走出工部,她就看见了靳司离站在大门前。
     “殿下——”
     “那个,玖晔王,不巧啊!我还有急事,再见!”
     他的话还未说出口,云凌连忙拔腿就跑。
     靳司离望着她的身影如同兔子一般惊惶而逃,眸色渐深。
     莫屿恰时疑惑地出声:“主子,太子殿下怎么看见你,好似看到什么妖魔鬼怪那样。”
     靳司离脸色紧绷,片刻后陡然道:“我与林非逾相比,谁的容貌更甚?”
     怎么主子开始在意容貌了?!
     “那当然是主子!”在莫屿心里,任何人都比不上主子。
     得到了这个答案,可靳司离并没有喜悦。
     莫屿是他的人,又怎会敢说他人好。
     他也是昏了脑袋。
     几日后,铅笔终于做好了。
     云凌又让工部帮忙制造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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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钢笔的工艺更为复杂。
     因此她先拿走铅笔去用。
     工部做了许多,云凌只拿走了十支。
     余下的铅笔留在工部。
     工部的人学着云凌那般试用,过后,纷纷称奇。
     “这样竟也能写字。”
     “可这什么铅笔,写出来的字无笔锋,远远不及毛笔。”
     “但若有此物,平民百姓要学习写字,便会轻易许多。”
     相较于毛笔,铅笔的制造成本当然是低上许多。
     工部尚书沉思了片刻,带上铅笔去见延平帝。
     “这铅笔,无需研墨,还可随时携带在身上,比之毛笔方便许多。”
     延平帝把玩着他呈上来的铅笔。
     “你说,这铅笔也是太子的主意?”
     “是,太子殿下前来让微臣帮忙制造,完成以后他拿了十支铅笔便走了,太子殿下还让微臣做一个叫钢笔之物。”
     “嗯,铅笔一事交由你去办,至于钢笔,做好了先拿过来给朕瞧瞧。”
     “是。”
     当云凌得知,工部又大肆做铅笔时,露出了果然如此的笑容。
     铅笔和钢笔的便利她怎会不知道。
     呈上去给延平帝,也是立功一件。
     可延平帝,不会容忍她再立这么多的功劳。
     反正让工部做了之后,迟早会流传到百姓手里。
     旦日上朝,靳司离一如既往地站在云凌前。
     实际上,她是太子,理应站在最前。
     只是偶尔想偷偷懒,才会躲在靳司离身后。
     如今也庆幸习惯性站在他后面。
     这要是在他前面,岂不是如芒在背。
     但即便她在靳司离身后,也有意地再退后几大步,与他的距离相隔甚远。
     “殿下离我这么远,是怕我吃了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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