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政策。
政策规定了年满18岁的,父系源自1890年代新界认可的乡村居民的男性港岛原住民,每人一生可申请一次,于认可范围内,建造一座共3层高(27??/8米多),单层面积不超过700平方?盏亩∥荩?椅扌柘蛘??筛兜丶郏
虽然当时的港英正府也制定了《限制买卖转让条款》,但规定里只是说明拥有丁屋或者丁权的原居民想要出售或者转让给非原居民的话,需要向正府申请补偿地价,并取得地政方面的书面同意,才可进行。
这看似是条限制是不假,但因为补偿的差价远没有地价或者说房价那么夸张,所以中间何止是有利可图!
哪怕到了1987年,港英正府再次把条例作出修改,增加了丁屋及村屋需取得由地政处发出的豁免纸后才可兴建的规定,但这种限制,其实懂的都懂,并没有太大的卵用。
哪怕是前世到了港岛回归之后,因为政策的原因,丁权和丁屋制度,依旧还是合法的。
当然上面的说法太复杂,简单来说。
就是拥有丁权,就可以免费占用一片土地,自费建一栋不超过8.23米高的三层小楼,且每层面积大概在65平方左右!
合计三层总面积大概两百平!
这玩意儿乍一看,好像没什么特别的,但问题是这特么的占地是免费的啊!
而且一个丁权看似只能免费占用平面65平的土地,但因为丁权是可以转让和出售的,这十个丁权,百个丁权,成千上万个丁权那?
那是什么概念?!
事实上有关丁权丁屋、房产这方面的一些大体情况,前世的《窃听风云3》里也讲的算是明白了。
总之一句话,就是这玩意儿里,有暴利可图!
当然了!
以上说的只是前世的情况。
而这一世或者说这个世界,情况又略有不同了。
虽然丁权和丁屋也都存在,不过相比前世,还是要差了一些的。
允许筹建的高度没什么变化,但单层的面积却从700?找簿褪?5平米缩减到了60平米左右。
当然位置也不在所谓的新界了,毕竟这个世界可没新界之说,而是在明珠岛三大区域的北界。
不过真要细究,其实北界和前世的新界也没啥区别,只是区域相比前世大了大概三成。
毕竟这个世界的明珠岛,本身也比前世的港岛要大了差不多三四成了。
好吧,这些属于题外话了。
总之这个世界的丁权,依旧是相当暴利的存在!
而早在七十年代,方远其实就惦记着这件事了。
毕竟他前世可是看过《窃听风云3》的,对丁权这种极端暴利的存在可是印象深刻!
为此他当年专门跑来港岛一趟,通过娄家的关系,又用娄家打掩护,弄了一家公司,通过贷款等等各种手段,筹集了一大笔资金,拿下了差不多一万个丁权!
要知道这还是占着72年政策刚下发的光,那时候物价便宜,加上有不少人太愚昧,还不明白个中的暴利。
再加上当时72年的北界还是穷,真的算是穷乡僻壤,有个万把块都算是大钱了。
所以愣是让方远给捡了漏了!
不像后来,特么的一个丁权涨到了几十万甚至更高,简直要人命!
可就算如此,一万多个丁权也足以让人眼红了!
后来也是因为这件事,娄家父女才遭了不少生命威胁,最终还不得不举家搬到了国外去了!
第342章 安北的真正意图[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