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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0 章 新店终开业[1/2页]

尝春酒(美食) 斜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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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日下来,店铺装修基本完工,就差往门口挂上牌匾。
      凡老字号都有个敞亮又好叫的名字。譬如天福号与月盛斋之类的,几百年后仍在这片广阔土地上屹立不倒。人家的名字就既有市井人情味,又吉祥雅致、便于流传。
      可惜自家小店暂时还没有层叠高楼拔地而起。如意楼有点名不副实,林绣只能退而求其次,改叫如意馆。
      这是她早在脑海中千百次幻想过的名字。
      如今牌匾上书这几个大字,林绣离远观察片刻,再走近细看,心里总像吃了凉柿子一样舒服。
      酒香也怕巷子深,她学宋人酤酒,把酒帜高高悬起。
      如意馆红红火火开业,不再是那一间小门脸。刚攒好的钱又像小河淌水似的从口袋溜走,让庄娴很是心疼。
      林老板虽然也肉疼,到底觉悟更高些,大手一挥,“钱是赚出来的,不是省出来的。”
      酿酒累,卖酒更累。
      林绣把沉甸甸酒坛子搬出来,边捶腰边想,若自己是卓王孙,定然也不同意卓文君去当垆卖酒。她抹把头顶的汗,实在是折腾人啊。
      总算停当了,她在桌前坐定,喝几口水歇息。前朝酒名起的风雅,多叫什么兰芷、瀛玉、琬醑、玉沥之类的。还好本朝不兴这个,给她个偷懒省事的机会。
      天气阴沉沉的,像要下雨。行人皆在檐下快步奔走,唯恐被雨追上。
      “今天会不会没人来呀?”苏柔望一眼天色,有点紧张。
      看着门口并排走进的熟悉身影,林绣笑眯眯,“至少有咱们的老主顾光顾。”
      没等来金龟换酒的贺知章,先来了宋长史和刘长史这两个老饕。给她送上对金蟾蜍和玉白菜,再讲一串又一串吉利话。
      林绣眉开眼笑,大俗即大雅,甚好甚好。
      酒逢知己,推心置腹,饮千杯亦难醉。
      宋长史和刘长史这对“怨侣”又开始斗嘴,定要给陕菜和晋菜分出个高低。
      林绣斟上酒,不?这趟浑水,“今日酒好,不如吃些菜就着。”
      时间尚早,店里只有这两人。米面肉蔬怕是吃腻了,她仔细研究着做些可口又可心的。
      厨房的背箩里盛着半篓子鲜枣,脚下小缸是刚收到的白花花新米。
      关于枣子和糯米,在林绣的记忆中,总有位戴眼镜的老爷爷,骑自行车载着铁甑叫卖,“卖——甑糕——了哎——”揭开棉布垫子,就是热气蒸熏的枣糕。
      讲究的用毛头蜜枣和无锡糯米,黏糊糊甜滋滋蒸成一大块。她用的普通江米和大枣,也一样甜蜜。
      林绣递上两碟甑糕,传说中西周时贵族才能吃到的美食。
      陕地人似乎吃惯了此物,刘长史吃着果然好。宋长史却嗓子呼哧呼哧的,怕是被?着了。
      他放下糕,喝了一满碗果酒才顺下去。
      瞅过来添酒的苏柔好几眼,“这位小娘子好陌生,从来也没见过。”
      林绣从小厨房探出头,笑着招呼一声,“那您日日都来就能认全人了。”
      林绣一早按外国感恩节时的习惯,在后院搭起个烧烤窑。只是用不了多大,毕竟普通鸡也不像火鸡那般个头。
      按西洋做法,她往烧鸡的肚子里塞满苹果块和梅子。尤其是小酒盅一样大小的梅子,红的泛酸,紫的如蜜,圆溜溜颇可爱,把鸡肚子撑起来。
      谈起鸡肉,李家某位皇帝曾说鸡肉非肉。话是类似白马非马的歪理,其实林绣倒有点赞同这观点。
      可惜实在生不逢时。牛肉不让吃,猪肉是贫贱物,羊膻气过重,除了鸡鸭鹅等家养禽,能吃的肉实在不多。
      记得有本书上写,黄河结冰,天寒地冻,躲进屋子木炭火盆烤着,用口蘑漱只肥鸡炖在一品锅里。还好现在天气不算凉,不然自己肯定要躲进被窝里流口水。
      嘴里口水打转,眼前木盖被扑腾的蒸汽顶起。
      陈皮、豆蔻、良姜、肉桂,有什么放什么。只要千万别忘了撒几把菜名里的豉椒。
      先炸后卤,再浸泡在卤水里,大火滚开了,用小火“焖”出精华。
      一个不大也不肥的鸡,被炖的酥烂脱骨,香沁肺腑。林绣突然很有自信,说不定都不比外国的烤火鸡差呢。
      并非滴答着黏稠蜜汁的香甜,也不是肥润丰满的油亮,这只鸡有点干巴,还有点羞答答的瘦。
      吃食也论容貌第一,内在第二。这般小小的嫩鸡,不够夺人眼球,声势上就差了些。
      虽然如此……林绣扇动眼前的白气。
      就是这样羞涩的一只小鸡,怎么飘出如此美的味儿。若真用口蘑漱了,该有多香。
      多想无用,林绣赶紧用白瓷盘扣好,端出外间。
      不等她多说,就听见一片吞口水声。
      林绣笑着再补充一句,“都来尝一尝吧。”
      趁着刚上桌的鲜活劲,撕下金黄酥烂的皮,露出里头嫩生生的白肉。
      宋长史自己先连皮撕了条腿。起初用红木筷子怎么也夹不住,又不好劳烦林小娘子给他换一双。
      吃饭不会用筷子,多矫情啊。他思考片刻,撸起袖子,用手直接擒住鸡大腿。
      刘长史指着他摇摇头,又对林绣笑,“你说这人,哎。”
      林绣无奈地勾起嘴角。
      趁他们编排自己的功夫,宋正甫已经解决掉一只鸡大腿。
      皮酥骨烂,轻轻一抿就要在舌尖化开。先炸后卤,体型缩小不少,由此说来自己吃的并不多,还得再来点。他又伸出手去,这次撕下条翅膀。
      刘长史深吸口气,香味眼看就要溢出盘子,说多了都是口水。
      吵吵嚷嚷声突然静下来。
      林绣问着味道如何,宋长史并不说话,只是又夹起一大块肉,这才神情餍足道,“好嫩!”
      外皮麻辣味极重,可就是没掩盖掉肉味。
      让人不由击节的、最纯真的、始自原始的肉味。
      就像形容生蚝与蛤蜊是海水的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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